2月23日、24日,秦皇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福明帶領部分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和市人大法制委委員,以及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工信局和河北科技師范學院課題組有關同志,先后赴昌黎縣、撫寧區、盧龍縣就《秦皇島市碣石山葡萄酒產區保護條例(草案)》修改工作開展立法調研。
立法調研組在昌黎縣、撫寧區和盧龍縣調研時,通過召開座談會、深入葡萄酒生產企業實地調研等形式,充分聽取了相關職能部門、縣(區)人大代表、釀酒葡萄種植戶和種苗企業代表以及生產企業代表對《秦皇島市碣石山葡萄酒產區保護條例(草案)》的意見和建議,深入了解了葡萄酒產區保護現狀、釀酒葡萄種植和生產等情況。
劉福明指出,我市葡萄栽培歷史悠久,昌黎縣還是中國第一瓶干紅葡萄酒的誕生地,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得天獨厚,要充分發揮立法引領推動作用 ,立良法促發展保善治,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葡萄酒產區保護工作,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劉福明強調,要在著眼于我市葡萄酒產業長遠發展的同時兼顧當下發展現狀,堅持問題導向,找準問題的癥結所在,增強條例草案的針對性、有效性。要堅持開門立法,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穿到立法工作的全鏈條、全流程、全方位,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建議。要追求有效管用,以“小快靈”形式解決實際問題,做到導向更鮮明、內容更精準、體例更規范、實施更有效,確保地方性法規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劉福明要求,在條例草案修改完善過程中要堅持從實際出發,科學分析市情,合理安排好各項制度,發揮立法作為頂層設計的引領推動作用。要進一步明確條例草案規范內容,有針對性地設計能落地、可執行的解決方案,再將其法規化。要進一步明確市、縣(區)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職責,充分發揮葡萄酒產區保護牽頭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葡萄酒產區保護體制機制,將明確國家地理標志的使用條件、加快證明商標的申請等要求寫入法規,切實保護消費者和葡萄酒生產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市葡萄酒產業健康發展。